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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6月11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來源:外交部網站)
   
   
  中國日報北京4月9日電(記者 何流)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6月11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20周年表示,中國一貫遵循《公約》的具體規定,和平解決海上爭端最有效的途徑是由直接有關的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進行談判和協商。
  華春瑩說,6月9日,在紐約召開的第24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會議舉行特別會議,紀念《公約》生效20周年。中國出席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大會代表團團長、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王民大使在會上發言,倡導構建和諧海洋秩序,並主張由直接當事國談判解決爭端。
  中方認為,《公約》確立了現代海洋秩序的基本法律框架,在世界範圍內獲得廣泛接受。
  華春瑩表示,中國高度重視發展海洋事業,積极參与國際海洋事務,倡導構建和維護和諧海洋秩序。和諧海洋秩序既尊重各沿海國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也尊重所有國家合法、和平利用海洋的權利和自由。和諧海洋秩序要求各國秉承《公約》精神,依法行使權利,善意履行義務和責任,對於《公約》未予規定的事項,應繼續以一般國際法的規則和原則為準據。
  華春瑩指出,中國是國際海洋法治與和平解決海洋爭端的堅定維護者和促進者。中國政府一貫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張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遵循《公約》的具體規定,和平解決海洋爭端,尊重各國自主選擇和平解決爭端方式的合法權利。和平解決海上爭端最有效的途徑是由直接有關的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進行談判和協商,這也是國際上最普遍採用的方式,並且有大量成功經驗。  (原標題:外交部:中國一貫遵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 中文國際 - 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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